公開開槍警姓名社工判囚緩刑

2023-08-01 00:00

社工李柏納判囚緩刑。
社工李柏納判囚緩刑。

(星島日報報道)36歲老人中心男社工涉在2020年6月於Facebook發帖,公開西灣河開槍警員的中文全名,並指:「無人知你個名係XXX」,違反「起底」禁制令及匿名令。他昨於高等法院承認藐視法庭,律政司指他披露警員全名同時轉載法庭頒布匿名令的新聞報道,反映他明知故犯,公然藐視法庭及挑戰法治,建議判處以月計的監禁式刑罰;社工的代表律師則建議以緩刑方式處理。高浩文法官經考慮後判囚21日,緩刑一年,下令他需向律政司支付訟費5萬元。
申請人為律政司,答辯人為李柏納(Bernard)。法庭在2019年10月25日起頒發禁制令,禁制任何人非法及故意地「起底」警務人員。同年11月11日發生西灣河警員連開三槍事件,涉案警員及其家人獲批匿名令。

李柏納在2020年6月2日於Facebook分享法庭頒布匿名令的新聞報道,並發帖指:「無人知你個名係XXX」,披露了涉案警員的中文全名。李於2020年6月24日因藐視法庭罪被捕,並在警誡下解釋他知悉法庭頒布了匿名令,其行為是為了喚起市民對西灣河開槍事件的關注。
 律政司認為故意挑戰法庭

律政司認為李分享法庭頒布匿名令的新聞報道,顯示出他明知匿名令已頒布,但仍公開披露涉案警員的中文全名,故意挑戰法庭權力,蓄意破壞法治,建議判以月計的監禁。辯方則指李第一時間與警方合作,承認涉案行為,被捕翌日已即時刪除涉案帖文,希望法庭以緩刑方式處理。

高浩文法官引述辯方所指,李身為社工一直關心香港時局,看到開槍警射傷學生的影片後深表同情,得知學生反而被控搶劫後十分氣憤,才會一時衝動發表涉案帖文,而其帖文只有10人回應及1人分享。李現承認其行為愚蠢鹵莽,並向開槍警及其家人誠心致歉。

法官認為李柏納在警誡會面時已和盤托出事件,接納是次事件只屬單一事件。法官特別提到李在發帖後一個月內承認所有案情,認為律政司22個月後才提出檢控屬過度拖延。另外,律政司指本案是最後一宗違反警察起底禁制令的藐視法庭案件,法官但願事件能告一段落,希望市民能夠從案例中得知遵循法庭命令的必要性。

案件編號:HCMP 587/2022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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